品卫生性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卫生法第十二条规定,上述产品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如能更好地理解并满足上述要求的话,应在QMS的基础设施(6.3条)和工作环境(6.4条)两个条款中做出明确的规定,并有效实施的话,这些认证企业车间的清洁生产不会严重到如此程度。
董金狮表示,以上问题是通过考察了解所发现的普遍问题,希望引起有关企业的重视,积极投入改造,解决上述问题,否则,很难通过国家审查组的严格审查。
论及企业未通过QS认证的原因,广东省包装技术协会塑料包装专业委员会主任兼秘书长黄钢表示,目前国家的查处力度不够,通过QS认证所需投入大是主要原因。要通过QS认证,必须从生产、采购、质检、仓库、行政等整个流程都要有相应的人员配置,而一些小企业连质检员都没有。除人员配置外,硬件改造、设备购买等往往要投入十几万元,中型企业是不愿意投入,而小型企业却根本无力投入,如此通过QS认证谈何容易呢?
国家对未获证企业所采取的措施
国家质检总局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对列入准入范围的产品进行无证查处。对于未列入范围的产品暂时不予查处,等待有关标准
和实施细则完善后再行考虑。但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如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将被彻底淘汰出局,不得申证、生产销售和使用。
进入无证查处阶段后,已经获证的企业均可以正常生产;已经提出审查申请,但正在审查过程中,还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在产品上标明“试制品”,并将每批产品送指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才可以出厂销售;尚未提出审查申请的企业,不得生产,经营者不得经营,食品生产企业不得使用其产品。
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简称《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企业未按照《管理条例》规定申请取得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处违法生产产品货值金额等值3倍以上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产品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各种与食品包装相关的企业都应高度重视该项准入制度,按照要求积极投入,尽快完善软硬件设施,不要存在侥幸心理。
业内人士的建议
食品包装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会从根本上提高食品包装行业的总体水平。QS强制生产许可的实施将会使食品包装企业重新洗牌,命运走向形成三类:1/3的企业由于管理体系健全、 产品质量过关容易获得QS许可证,这部分企业基本是大企业;1/3的企业由于管理体系不是很完善、产品质量时好时坏,因此将面临整改,其管理成本将加大;而剩下1/3的企业由于管理非常混乱,技术工艺落后,产品质量极不稳定,这样的企业即使整改也很难获得QS许可证,将面临淘汰出局的命运。
根据北京凯发环保技术中心人员对众多企业的考察了解,结合申证的有关要求,董金狮提出三点建议:一是生产企业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早日了解政策的变化以及有关申证要求,早日进行准备,以保证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整改和审查工作的开展;二是一定要严格按照审查通则以及细则要求的53项内容进行整改,在专家以及专业部门的指导下,从根本上改变过去松散的、质量不稳定的经营模式,为消费者的健康负责,为企业的长远发展负责;三是食品包装经营者和用户一定要积极寻求合法的供应商,早日选择获证企业的产品,防止更换太慢给自身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
深圳市迅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是生产环保食品包装容器的高新技术企业,较早通过了QS认证,该公司刘关清董事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客户对是否通过QS非常关注,建议未通过QS认证的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改进、规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