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袋是奥地利科学家马克斯·舒施尼在1902年发明的,因为轻便、结实和方便使用,在当时无疑是一场科技革命。但现在却被广泛认为是20世纪人类最糟糕的发明。目前,全球很多国家都在通过各种方法减少使用塑料袋。其中,通过经济杠杆控制塑料袋的使用量,被证明是治理“白色污染”的有效办法。
白色污染以是我国城市特有的环境污染,在各种公共场所到处都能看见大量废弃的塑料制品,他们从自然界而来,由人类制造,最终归结于大自然时却不易被自然所消纳,从而影响了大自然的生态环境。从节约资源的角度出发,由于塑料制品主要来源是面临枯竭的石油资源,应尽可能回收,但由于现阶段再回收的生产成本远高于直接生产成本,在现行市场经济条件下难以做到。
市民日常使用的塑料袋不仅是垃圾的主要来源,如果不正确使用,在日常生活中也会给市民带来很大的危害。环卫专家指出,塑料袋虽给市民带来不少方便,但另一方面却给环境造成污染;有些塑料袋是不能用于装食物的,这会对人体健康有不可低估的危害。医学专家指出,食品尤其是熟食,用
塑料袋包装以后,常常容易变质,人吃了这类变质食品后,易产生呕吐、腹泻等食物中毒症状。此外,塑料本身会释放有害气体,因在密封袋中长期积聚,浓度随密封时间增加而升高,致使袋中食物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对儿童健康发育影响尤为突出。
摊档上经常使用的颜色特别深的塑料袋,有着巨大的危害。它是用回收的废旧塑料制品重新加工而成的,对人体的危害极大,不能用来装直接入口食品;另外,不能用聚氯乙烯塑料制品存放含酒精类食品、含油食品,否则袋中的铅就会溶入食品中;同时,这种塑料袋也不能放温度在50°c以上的食品。
当前塑料袋有3种:一种是既不能沾皮肤,又不能放食物的,只能用来装建筑材料;一种是用来装服装的;还有一种是可勉强用来盛放食品的。有些塑料制品中加入了稳定剂,而这些添加的稳定剂主要是硬脂酸铅,会造成积蓄性铅中毒。
目前市场上销售和使用的塑料袋,绝大多数是各地小型企业或家庭作坊生产的,有相当数量是再生塑料制品,是利用垃圾站收拣的废旧塑料、工业废弃物和医疗机构丢弃的塑料垃圾回收加工的,未经消毒处理,就私下将其加工制成食品袋投入市场。
这些再生塑料含有严重超标的病菌和致癌物,用这种塑料制品包装直接入口的熟食品,会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这样的塑料袋含有大量肉眼所无法看到的病菌,长期使用这样的一次性塑料食品袋,极易导致慢性食物中毒。
国务院办公厅8日下发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鉴于塑料袋的大量使用已经造成了严重的白色污染,自今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上述场所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国家有关部门试图通过价格杠杆来引导人们尽可能地重复利用购物袋,从而达到减轻白色污染的目的,应该说,这样的思路是对头的。问题是,这个“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令”明显存在着漏洞,如果不加以封堵的话,那就会使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的效用大打折扣。
首先,在塑料购物袋的定价上,《通知》并没有作出过细的规定,倘若由各购物场所自主定价的话,那么为了讨好顾客,购物场所就极有可能将购物袋低价卖给消费者,或干脆象征性地只收一两分钱,这样一来,价格杠杆就会彻底失去作用,人们就仍然会和从前一样大手大脚地使用塑料袋,因为谁会计较那区区几分钱。其次,在监管措施上,《通知》既没有制定严惩措施去震慑购物场所,让他们不敢违规;更没有推出“悬赏”措施,激励公众去监督购物场所,面对有限的执法力量,你说购物场所怎肯循规蹈矩,不折不扣地去执行相关规定?
我以为,在举国上下践诺“绿色奥运”和“建设两型社会”(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今天,国务院全面推行塑料袋有偿使用制度,无疑是卓有远见的,契合“两型社会”的基本要义。
按照有关专家的乐观预计,我国实施塑料袋收费后,全国塑料袋的使用量有望减少2/3,一次性塑料袋的回收率也将大幅上升。这对于承办“绿色奥运”的中国政府而言,无疑是个契合实际的对外形象宣传;而对国内,近2/3的塑料袋使用量被节省下来,既节省了大量生产消费成本,又减轻了环境保护压力,无疑实现了“两型社会”之基本要义的完美统一。
当然,推行塑料袋有偿收费制度之初,肯定会有一些群众不适应,还需要政府加强宣传引导,鼓励群众尝试用纸袋或布袋购物。但我们相信,人民群众是会有这份自觉的,每个人为环保做